国教院函字〔20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与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计划开展2022年下半年基础教育干部、教师系列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基础教育系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各级各类督学,教育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等培训机构干部、教师,中小学、幼儿园干部、教师。
二、培训内容
全年面向教育行政干部、培训管理者(培训者)、督学、学校党组织书记、校园长、中层及后备干部、广大学科教师及教师党员开展通专结合、分岗分层分类培训。
下半年培训及时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基础教育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基础教育改革热点问题与学校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内容构建。培训项目紧扣新一轮课程方案修订、深入推进“双减”等政策要点,设置依法治教、教育督导、课程教学改革、教科研、德育建设、体育美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管理、家校共育、幼小衔接等专题,着力提升基础教育工作者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基础教育干部教师队伍(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1.学习方式: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督学网络学院、中小学网络党校等平台组织实施,学员可以直接下载移动客户端随时登录学习;亦可与合作单位共建学习平台,面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
网络培训主要通过同步异步视频课程学习、主题研讨、专家答疑、在线考试、研修总结等环节进行。也可结合需求提供专家送教、跟岗研修、入校诊断等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混合培训。
2.评价考核: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可以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参训单位可将其纳入学员培训档案,学习课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四、相关事宜
1.培训费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主要包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和带宽支持等费用。由学员所在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收款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体育场支行
账 号:0200053009014409667
联 行 号:102100005307
2.组织报名:各地收到通知后可统筹安排、组织报名,根据培训需求填写参训回执表(见附件2),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联系,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各省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1.京、津、冀、鲁
联系人:王威威 联系电话:010-69263804、69263814
2.沪、苏、浙、皖、豫、鄂
联系人:张志华 联系电话:010-69205993、69228543
3.闽、赣、湘、粤、桂、琼
联系人:刘春晓 联系电话:010-69296853、18511186281
4.晋、辽、吉、黑、贵、云、陕、甘
联系人:袁宏伟 联系电话:010-69225406、69249580
5.内蒙古、渝、川、藏、青、宁、新
联系人:赵丽丽 联系电话:010-69224150、69240058
邮 箱:enaea@nae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邮 编:102617
附件: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9月16日